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详细指南
工商银行 一、业务简述: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,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、销售住房的贷款。 二、开办条件: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年龄在18(含)-65周岁(含)之间; (二)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)及婚姻状况证明; (三)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; (四)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借款人该笔贷款的月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%以下; (五)对非本地居民的借款人,还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; (六)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(预)售合同或意向书; (七)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; (八)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; (九)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; (十)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; (十一)同意贷款资金采取受托支付方式; (十二)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申请贷款的,共同借款人限于配偶、子女和父母; (十三)授权我行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、或向我行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。 三、利率信息: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。对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。 四、常见问题: 贷款额度: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,且借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,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,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70%;借款人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40%。 贷款期限: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,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。两个(含)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,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认定贷款期限。